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 1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工程段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程設計及施工預算之編製。 二、施工計畫釐定。 三、施工測量。 四、工程施工及監造。 五、施工期間有關行車安全及車站之協調處理。 六、工程災害之緊急處理。 七、工程竣工之驗收及決算。 八、工程行政業務。 九、其他有關工務工程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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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工程段掌理事項如下: 一、工程設計及施工預算之編製。 二、施工計畫釐定。 三、施工測量。 四、工程施工及監造。 五、施工期間有關行車安全及車站之協調處理。 六、工程災害之緊急處理。 七、工程竣工之驗收及決算。 八、工程行政業務。 九、其他有關工務工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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