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工務課掌理事項如下: 一、軌道與測量工程之規劃及設計。 二、工程災害調查及預防。 三、土木建築工程之採購(招標文件)、預算審核及工法研擬。 四、工務工程契約管理及查核。 五、土木建築工程及景觀生態保育。 六、工程進度管制及計價審查。 七、工程履約爭議處理。 八、工程竣工、驗收及決算。 九、工務工程統計、查核及相關技術之建立。 十、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