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各新建工程處辦事細則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用地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用地資料調查。 二、路權界樁增補測設。 三、都市計畫及區域計畫變更之申辦。 四、路權用地協議價購、徵收及撥用。 五、地上物查估及拆遷。 六、補償費發放及核銷。 七、產權登記、管理及移轉。 八、其他有關用地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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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地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用地資料調查。 二、路權界樁增補測設。 三、都市計畫及區域計畫變更之申辦。 四、路權用地協議價購、徵收及撥用。 五、地上物查估及拆遷。 六、補償費發放及核銷。 七、產權登記、管理及移轉。 八、其他有關用地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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