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電信總局各級主管人員職期調任暫行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免同期調任主管人員過多,影響業務推行,各級主管職期調任,除實施異地輪調外,並得儘量實施本地輪調、短期暫調、各機構內不同單位間相當職位人員交流互調,及同單位內相當職位人員工作互調。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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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免同期調任主管人員過多,影響業務推行,各級主管職期調任,除實施異地輪調外,並得儘量實施本地輪調、短期暫調、各機構內不同單位間相當職位人員交流互調,及同單位內相當職位人員工作互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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