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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電信總局各級主管人員職期調任暫行辦法
第 8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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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辦法高任之主管,除調任較高職務者,仍須配合「升遷制度」辦理外,如因無缺可資調升或平調時,得予調任適當職務,仍暫支原有職務加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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