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交通部電信總局各級主管人員職期調任暫行辦法
第 9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調任人員應依限赴調,除因特殊情形經呈奉
核
核准者外,逾期應視情節輕重,予以議處。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