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鐵路使用產品檢測驗證機構認可及監督管理辦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為應交通部鐵道局辦理本法所定監督事項、行車事故或異常事件調查需要,檢測機構或驗證機構應配合提供認可範圍相關業務文件或資料;無正當理由者,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