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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遊人員管理規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參測人員應繳交報名費,其收費基準如下: 一、筆試:每名新臺幣一千三百元。 二、口試:每名新臺幣一千一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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