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化粧品製造工廠設廠標準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乳劑化粧品製造場所,應具備下列設備: 一、攪拌乳化設備。 二、調勻設備。 三、定量充填(分裝)設備。
  2. 前項化粧品製程有加熱必要者,應設加熱裝置;有過濾必要者,應設過濾裝置;有冷卻必要者,應設冷卻設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