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優良運銷準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運銷系統應建置文件體系,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品質手冊或同等文件。 二、本準則所定之程序及紀錄。 三、運銷系統流程之規劃、運作、管制所製作之文件及紀錄。 四、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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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銷系統應建置文件體系,其內容應包括下列事項: 一、品質手冊或同等文件。 二、本準則所定之程序及紀錄。 三、運銷系統流程之規劃、運作、管制所製作之文件及紀錄。 四、其他中央主管機關規定之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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