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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器材委託製造作業準則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醫療器材委託製造准,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登記;其登記事項如下: 一、委託者之名稱及地址。 二、受託者之名稱及地址。 三、委託製造之醫療器材品項。 四、委託製造之醫療器材製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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