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器材委託製造作業準則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醫療器材委託製造核准,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登記;其登記事項如下: 一、委託者之名稱及地址。 二、受託者之名稱及地址。 三、委託製造之醫療器材品項。 四、委託製造之醫療器材製程。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依本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申請醫療器材委託製造核准,中央主管機關應辦理登記;其登記事項如下: 一、委託者之名稱及地址。 二、受託者之名稱及地址。 三、委託製造之醫療器材品項。 四、委託製造之醫療器材製程。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