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子藥品優良調劑作業準則 第 10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醫療機構或藥局之正子藥品調製作業處所,其設施及設備,應符合規定如下: 一、非以放射性正子核種孳生器及正子藥品製備用套組調製者,應符合附件三設施及設備基準之規定。 二、以放射性正子核種孳生器及正子藥品製備用套組調製者,應符合附件四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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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機構或藥局之正子藥品調製作業處所,其設施及設備,應符合規定如下: 一、非以放射性正子核種孳生器及正子藥品製備用套組調製者,應符合附件三設施及設備基準之規定。 二、以放射性正子核種孳生器及正子藥品製備用套組調製者,應符合附件四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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