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管理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取得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證者,應依核定之登記事項及經營計畫經營。
  2. 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登記事項或經營計畫內容欲變更者,申請人應事先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但地址變更者,應依第五條規定重新申請登記。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