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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除新城雞病使用疫苗之種類及其管理辦法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活毒疫苗以稀釋液回蘇後,應先充分振盪,使之完全溶解,再以點眼、點鼻、飲水、噴霧或依疫苗使用說明書指示之方法接種。 不活化疫苗應先充分振盪,混合均勻後,再以皮下、肌肉注射或依疫苗使用說明書指示之方法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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