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家庭農場經營規模協助農民購買耕地貸款辦法 第 1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貸款之貸款額度如下: 一、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其額度按該耕地或農業用地當期公告現值計算之,並以不超過實際買賣價額或繼承之現金補償金額為限。 二、借款人購置或交換耕地後,其家庭農場耕地總面積超過五公頃部分不予貸款。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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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貸款之貸款額度如下: 一、每一借款人最高貸款額度為新臺幣八百萬元,其額度按該耕地或農業用地當期公告現值計算之,並以不超過實際買賣價額或繼承之現金補償金額為限。 二、借款人購置或交換耕地後,其家庭農場耕地總面積超過五公頃部分不予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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