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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獸醫師(佐)處方藥品之使用,應依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之規定。
  2. 獸醫師(佐)處方藥品應依中央主管機關核定之產品標籤及仿單中所記載之內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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