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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用藥品使用準則
第 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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獸醫師(佐)處方藥品之使用,應依
獸醫師(佐)處方藥品販賣及使用管理辦法
之規定。
非
獸醫師(佐)處方藥品應依中央
主管機關
核定
之產品標籤及仿單中所記載之內容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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