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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檢查機構實施既有危險性機械檢查時,雇主或其指派人員應在場,並應事先準備荷重試驗、安定性試驗用荷物及必要之吊掛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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