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立就業服務機構就業諮詢及職業輔導實施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就服機構對經就業諮詢,符合就業保險法之失業給付請領條件,且無法推介就業或安排職業訓練之求職人,依就業保險法規定辦理失業認定,並轉請發失業給付。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