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淘汰老舊機車補助辦法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辦法補助條件如下: 一、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一年一月一日至一百十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補助期間完成老舊機車車籍報廢及車體回收者。 二、老舊機車經查有依機車汰舊換新補助辦法申請並經補助之紀錄者,不予補助。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