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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申請收費標準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輸入者或輸出者向主管機關申請發有害或一般事業廢棄物輸入輸出許可文件時,應向主管機關繳納審查費。
  2. 前項審查費為每件申請案新臺幣九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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