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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考試闈場安全及管理辦法 第 11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入闈期間,闈場工作人員發生疾病或其他特殊事故,由題務組組長報告典試委員長斟酌情形處理。但情形急迫時,題務組組長得先行處置再行報告。
  2. 前項人員須出闈場時,應簽署保密承諾書,不得洩漏闈場任何機密,並由考選部政風室視需要派員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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