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國家考試闈場安全及管理辦法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入闈期間,除典試委員長、考選部部長外,其他人員未經典試委員長許可,不得出入闈場。
  2. 典試委員長得邀請各組召集人及典試委員進入闈場協助決定試題。
  3. 前項人員進入闈場,應嚴守秘密,且不得攜帶錄音機、照相機、攝影機、收音機、電腦、高耗電電器用品、行動電話、穿戴式裝置或其他具資訊傳輸、感應、拍攝或記錄功能之器材及設備。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