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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初等考試規則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中華民國國民年滿十八歲,且無依法不得應國家考試之情事者,得應公務人員初等考試(以下簡稱本考試)各類科考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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