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特種考試民航人員考試規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 附件:
- 本考試飛航管制科別應考人於報名時,應繳交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依規定期限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一試。
- 本考試航務管理、情報通信、飛航檢查、適航檢查等科別,應考人於第一試錄取通知送達十四日內,應繳交試務機關指定之醫療機構所出具之體格檢查表。體格檢查不合格或未依規定期限繳交體格檢查表者,不得應第二試。
- 前二項體格檢查之標準,依附表三之規定。
- 本考試飛航管制科別應考人經第一試錄取者,應經體格複檢,體格複檢不合格者,不得應第二試。其體格複檢除依航空人員體格檢查標準乙類體位標準檢查外,並依附表四之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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