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法官檢察官互調辦法 第 1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前條小組之擬議,應各報請其主管長官並經其人事審議會通過後調任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