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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處務規程 第 5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參事權責如下: 一、法令及重要文稿之審。 二、施政計畫之研議及會核。 三、政策、法令實施之檢討。 四、跨單位業務之協調及整合。 五、其他交辦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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