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設置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監理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之任務如下: 一、關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支、管理及運用計畫之審議事項。 二、關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委託經營年度計畫之審定事項。 三、關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年度預算之覆核與決算之審議事項。 四、關於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機關(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機關)管理退休撫卹基金整體績效之考事項。 五、關於基金管理機關所提退休撫卹基金提撥費率及其幅度調整案之審議事項。 六、其他有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務監督事項。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