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社群看板
專欄文章
法律徵信社
AI 問答
Beta
問答 Q&A
訂閱方案
團隊介紹
服務條款
與我們聯繫
路過的訪客
註冊
登入
in
全國法規
免費下載 App
我的書籤
in
全國法規
衛生福利部關懷弱勢加發生活補助及擴大實(食)物銀行補助辦法
第 7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加入書籤
預約專人解說法規條文
實(食)物銀行每一據點之冷藏或冷凍設備補助,一次性最高補助新臺幣十萬元;每一據點之管理維護費,每月最高補助新臺幣一萬二千元。
前項冷藏或冷凍設備管理維護費補助
期間
,自
核定
補助當月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十四年十二月止。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搜尋引擎
法律人學院
最新修法
法律徵信社
更多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