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 第 4 條
- 法規代碼
- K0040078
- 狀態
- 現行
- 種類
- 行政 > 交通部 > 公路目
- 官方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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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格式
- 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設置管理辦法第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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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本辦法應設置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其充電設施之路外公共停車場,其設置期限規定如下: 一、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領得停車場登記證: (一)本辦法發布施行之日起二年內換證者:本辦法發布施行之日起二年內。 (二)本辦法發布施行之日起二年後換證者:換領停車場登記證前。 二、本辦法發布施行前,已規劃設計完成或興建中,且尚未領得停車場登記證:本辦法發布施行之日起二年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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