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處務規程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所設下列組、室、中心: 一、運輸計畫及陸運組。 二、運輸工程及海空運組。 三、運輸安全組。 四、運輸經營及管理組。 五、運輸科技及資訊組。 六、運輸能源及環境組。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運輸技術研究中心,分三科辦事。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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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設下列組、室、中心: 一、運輸計畫及陸運組。 二、運輸工程及海空運組。 三、運輸安全組。 四、運輸經營及管理組。 五、運輸科技及資訊組。 六、運輸能源及環境組。 七、秘書室。 八、人事室。 九、政風室。 十、主計室。 十一、運輸技術研究中心,分三科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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