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總統副總統公辦電視罷免說明會實施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領銜人及被罷免人應於指定時間內,到達指定之罷免說明會會場簽到。
  2. 主持人宣布罷免說明會開始並說明罷免說明會進行之規則後,依序由領銜人及被罷免人上臺說明。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