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水利署北區水資源分署辦事細則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年度工程施工計畫之編擬及管考。 二、工程採購之招標、訂約及驗收。 三、工程保險、保固及一般工務行政之處理。 四、水資源開發工程之監造。 五、工程施工技術及工務行政之教育訓練。 六、工程施工技術之研究。 七、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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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年度工程施工計畫之編擬及管考。 二、工程採購之招標、訂約及驗收。 三、工程保險、保固及一般工務行政之處理。 四、水資源開發工程之監造。 五、工程施工技術及工務行政之教育訓練。 六、工程施工技術之研究。 七、其他有關工務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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