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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正常教學督導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國民中小學應訂定正常教學自主檢方式,並定期進行自主檢核。
  2. 前項正常教學自主檢核,其項目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國民中學應於每學年開學前,將檢核結果公告於學校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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