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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事業使用指定資料庫核對用戶身分查詢辦法
第 2 條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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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電信服務:指電信管理法
第三條第一項第二款
規定之電信服務。 二、用戶:指電信管理法
第三條第一項第九款
規定之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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