募資優惠高壓場景的精準對話美國法庭詰辯學院 NITA 教官的溝通實戰心理學把最高壓房間裡的詰問與提問邏輯,變成你日常對話的工具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再生醫療細胞操作管理辦法 第 5 條

  1. 1.中央主管機關對細胞操作機構,得不經通知,定期或不定期查核;細胞操作機構及其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拒絕。
  2. 2.前項查核結果,中央主管機關依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公開。

這條目前只有條文原文,延伸解析資料尚未建置。

  • 主管機關名詞
  • 核名詞
  • 政府資訊公開法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回 再生醫療細胞操作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再生醫療細胞操作管理辦法第 5 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對細胞操作機構,得不經通知,定期或不定期查核;細胞操作機構及其人員,不得規避、妨礙或…」(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