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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平港國內航線或港區工程用之中華民國船舶不適用強制引水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辦法所稱國內航線船舶指在本國各港口間經營客貨運送之船舶;港區工程用船舶指從事港區工作或海事工程之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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