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條
凡在任何個別個案中,特殊費用可能超出500美元,締約雙方的主管當局會諮詢對方,以確定申請方會否繼續其請求並承擔有關費用。
稅務(稅項資料交換)(挪威王國)令 第3條
凡在任何個別個案中,特殊費用可能超出500美元,締約雙方的主管當局會諮詢對方,以確定申請方會否繼續其請求並承擔有關費用。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