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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 第5條

商船(本地船隻)(一般)規例 第5條

第5條

付運人 —— (a) 違反第(1)款;或 (b) 提供該人知道或應該知道是虛假的危險貨物聲明, 即屬犯罪。

查看整部法例全文 → · 在第6部 — 本地船隻上的貨物中閱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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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

接下來可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