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金計劃等
第52E條
(1) 九鐵公司在緊接有關日期前根據指明文書享有的所有權利及承擔的所有法律責任,均憑藉本款於該日期轉歸予港鐵公司。 (2) 在第(1)款中,指明文書 (specified instrument)指符合以下說明的合約或其他文件 —— (a) 該合約或文件 —— (i) 構成或關乎為惠及九鐵公司僱員而設立的退休金計劃、公積金計劃或任何其他退休福利計劃;或 (ii) 關乎九鐵公司須支付的酬金利益;及 (b) 該合約或文件在緊接有關日期前是有效的。
香港鐵路條例 第52E條
退休金計劃等
(1) 九鐵公司在緊接有關日期前根據指明文書享有的所有權利及承擔的所有法律責任,均憑藉本款於該日期轉歸予港鐵公司。 (2) 在第(1)款中,指明文書 (specified instrument)指符合以下說明的合約或其他文件 —— (a) 該合約或文件 —— (i) 構成或關乎為惠及九鐵公司僱員而設立的退休金計劃、公積金計劃或任何其他退休福利計劃;或 (ii) 關乎九鐵公司須支付的酬金利益;及 (b) 該合約或文件在緊接有關日期前是有效的。
資料來源: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料一線通」DATA.GOV.HK(電子版香港法例,律政司)。Source: Hong Kong e-Legislation (Department of Justice), via DATA.GOV.HK. Reproduced under the Terms and Conditions of Use of DATA.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