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簡易庭104年度潮簡字第567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分配表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潮州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5 年 09 月 26 日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4年度潮簡字第567號原 告 騰泰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林麗玉 訴訟代理人 王曦 蔡琇蓉 被 告 盧林秋月 訴訟代理人 黃振銘律師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分配表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本年105 年11月1 日下午3 時00分,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6 日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法 官 曾吉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05 年 9 月 26 日書記官 許丹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