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簡易庭107年度潮簡字第112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債務人異議之訴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潮州簡易庭
- 裁判日期107 年 09 月 14 日
- 當事人施蕊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7年度潮簡字第112號原 告 施蕊(英文名:SRI RAHAYU) 訴訟代理人 張桂香 被 告 品閎投資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羅耀漢 訴訟代理人 彭如萍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債務人異議之訴事件,因事實尚有欠明暸之處,應再開言詞辯論,其期日定本年107 年10月30日下午2 時20分於本院潮州簡易庭進行辯,兩造應自行到場,不另通知。另請被告提出訴外人KOPERASISIMPAN PINJAN JAYA WIJAYA ABADI( 下稱:JW貸款公司)有將原告貸款金額交付原告之證據及與該貸款有關之證據(如係外文文件,請逕為翻譯成中文),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4 日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潮州簡易庭 法 官 曾吉雄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 張婉郁 中 華 民 國 107 年 9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