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1年度除字第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1 年 01 月 17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1年度除字第9號聲 請 人 蘇蔣美鶯 訴訟代理人 蘇彥彬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295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0年11月11日屆滿,迄今無 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7 日民事庭法官 羅培昌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1 年 1 月 17 日書記官 洪浩進 ┌───────────────────────────────────────────────────┐ │股票附表: 101年度除字第9號│ ├──┬───────────────┬──────────────┬────┬───┬────┬───┤ │ 編 │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號 │ │ │ │ │ │ │ ├──┼───────────────┼──────────────┼────┼───┼────┼───┤ │001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X-17501-0 │ │1 │835 │ │ ├──┼───────────────┼──────────────┼────┼───┼────┼───┤ │002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9-NX-17946-0 │ │1 │191 │ │ ├──┼───────────────┼──────────────┼────┼───┼────┼───┤ │003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0-NX-18309-0 │ │1 │46 │ │ ├──┼───────────────┼──────────────┼────┼───┼────┼───┤ │004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1-NX-18685-0 │ │1 │53 │ │ ├──┼───────────────┼──────────────┼────┼───┼────┼───┤ │005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2-NX-19065-6 │ │1 │78 │ │ ├──┼───────────────┼──────────────┼────┼───┼────┼───┤ │006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93-NX-19440-1 │ │1 │12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