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16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3 年 06 月 27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判決 103年度除字第166號聲 請 人 周郭素珍 訴訟代理人 陳瓊茹 上列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 文 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 由 一、上開證券(聲請狀誤載編號10、11為79-NX00032、79-NX00176),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28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5月19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27 日民事庭法官 羅秀緞 ┌───────────────────────────────────────────────────┐ │股票附表: 103年度除字第166號│ ├──┬───────────────┬──────────────┬────┬───┬────┬───┤ │ 編 │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 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號 │ │ │ │ │ │ │ ├──┼───────────────┼──────────────┼────┼───┼────┼───┤ │0001│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3510~79-ND003717 │ │208 │208000 │ │ ├──┼───────────────┼──────────────┼────┼───┼────┼───┤ │0002│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7539~79-ND007634 │ │96 │96000 │ │ ├──┼───────────────┼──────────────┼────┼───┼────┼───┤ │0003│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D015574~79-ND015738 │ │165 │165000 │ │ ├──┼───────────────┼──────────────┼────┼───┼────┼───┤ │0004│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D023296~79-ND023435 │ │140 │140000 │ │ ├──┼───────────────┼──────────────┼────┼───┼────┼───┤ │0005│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D025843~79-ND025865 │ │23 │23000 │ │ ├──┼───────────────┼──────────────┼────┼───┼────┼───┤ │0006│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4-ND026866~84-ND026911 │ │46 │46000 │ │ ├──┼───────────────┼──────────────┼────┼───┼────┼───┤ │0007│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D028070 │ │1 │1000 │ │ ├──┼───────────────┼──────────────┼────┼───┼────┼───┤ │0008│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D028071 │ │1 │1000 │ │ ├──┼───────────────┼──────────────┼────┼───┼────┼───┤ │0009│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D029468~79-ND029510 │ │43 │43000 │ │ ├──┼───────────────┼──────────────┼────┼───┼────┼───┤ │0010│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032 │ │1 │950 │ │ ├──┼───────────────┼──────────────┼────┼───┼────┼───┤ │0011│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79-NX000176 │ │1 │477 │ │ ├──┼───────────────┼──────────────┼────┼───┼────┼───┤ │0012│三五紡織股份有限公司 │84-NX000432 │ │1 │611 │ │ ├──┼───────────────┼──────────────┼────┼───┼────┼───┤ │0013│三五橡膠廠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89-ND-0000000 │ │20 │20000 │ │ ├──┼───────────────┼──────────────┼────┼───┼────┼───┤ │0014│三五橡膠廠股份有限公司 │98-ND-0000000~98-ND-0000000 │ │56 │56000 │ │ ├──┼───────────────┼──────────────┼────┼───┼────┼───┤ │0015│三五橡膠廠股份有限公司 │98-NX-000402 │ │1 │400 │ │ └──┴───────────────┴──────────────┴────┴───┴────┴───┘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 華 民 國 103 年 6 月 27 日書記官 張西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