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6年度司促字第31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6 年 04 月 12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司促字第3186號 債 權 人 神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賴勁麟 上列債權人神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劉育亘即易承手機通訊行等二人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神腦國際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 ,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具狀釋明系爭債務,雙方是否有約定清償期?若無,其利息起算日,應更正為自支付命令送達之翌日起算。 二、請提出債務人易承手機通訊行商業登記資料及負責人劉育亘(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債務人林伸維(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個人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請務必保留當事人記事欄及動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本院審核。 中 華 民 國 106 年 4 月 12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瑞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