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8年度訴字第718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清償債務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06 月 09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8年度訴字第718號上 訴 人 許榮宗 上列上訴人與被上訴人昇瀚工程有限公司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上訴人對於中華民國109年5月15日本院第一審判決,提起第二審上訴。查本件訴訟標的金額核定為新台幣1,170,000元,應徵裁 判費18,874元,未據上訴人繳納。茲依民事訴訟法第442條第2項前段規定,限該上訴人於收受本裁定送達後5日以內逕向本院如 數補繳。逾期不繳,即駁回上訴,特此裁定。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民事第一庭 法 官 廖國佑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6 月 9 日書記官 廖春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