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09年度司促字第1325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09 年 11 月 11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9年度司促字第13259號 債 權 人 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許國興 上列債權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因與債務人孫益 間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裕富數位資融股份有限公司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孫益 (身分證統一編號:Z000000000號)其最新之戶籍謄本(正本)乙份(請務必保留當事人記事欄及動態欄之登記事項),以供本院審核。 中 華 民 國 109 年 11 月 11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楊泓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