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111年度司催字第279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111 年 11 月 24 日
- 當事人王明晟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11年度司催字第279號 聲 請 人 王明晟 上列聲請人王明晟因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王明晟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 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確認支票(票號:BJ0000000)發票人展壯園藝股份有限 公司之法定代理人為何人?並提出正確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含發票人暨負責人姓名)。 中 華 民 國 111 年 11 月 24 日民事庭司法事務官 簡豪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