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九十三年訴字第二四三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損害賠償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4 年 01 月 04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九十三年訴字第二四三號 原 告 甲○○ 訴訟代理人 乙○○ 被 告 丁○○ 三五橡膠廠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丙 ○ 右 二 人 訴訟代理人 蕭智元律師 複 代理人 林松虎律師 複 代理人 王展星律師 右當事人間請求損害賠償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本院於民國九十三年四月一日所為由受命法官王昌鑫行準備程序之裁定撤銷,並由法 官吳俊螢獨任審理。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一 月 四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 ~B審判長法官 羅培昌 ~B 法官 游秀雯 ~B 法官 吳俊螢 右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中 華 民 國 九十四 年 一 月 四 日 ~B 書記官 林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