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6年度催字第286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6 年 05 月 29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96年度催字第286號 聲 請 人 甲○○ 上列聲請人因遺失證券事件,聲請公示催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 文 一、准對於持有附表所載證券之人為公示催告。 二、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二十日內將本公示催告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它相類之傳播工具一日。 三、持有該證券之人,應於本公示催告最後登載公報、新聞紙或其它相類之傳播工具之日起三個月內,向本院申報其權利並提出該證券。 四、如不為申報及提出證券,本院將宣告該證券為無效。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29 日 民事庭法 官 陳正禧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對本裁定抗告,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之不變期間內本院提出抗告狀。 本裁定連同附表應即送登新聞紙,申報權利之期間屆滿後,3個 月內聲請除權判決。 中 華 民 國 96 年 5 月 29 日 書記官 范鳳月 ┌───────────────────────────────────────────────┐ │股票附表: 96年度催字第286號│ ├──┬───────────┬────────────────┬──┬───┬────┬───┤ │編號│ 發 行 公 司 │ 股 票 號 碼 │種類│張 數│股 數│備 考│ ├──┼───────────┼────────────────┼──┼───┼────┼───┤ │001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79-ND-0000000-0~79-ND-0000000-0│ │119 │119000 │ │ ├──┼───────────┼────────────────┼──┼───┼────┼───┤ │002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6-ND-0000000-0~86-ND-0000000-0│ │3 │3000 │ │ ├──┼───────────┼────────────────┼──┼───┼────┼───┤ │003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7-ND-0000000-0 │ │1 │1000 │ │ ├──┼───────────┼────────────────┼──┼───┼────┼───┤ │004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8-ND-0000000-0~88-ND-0000000-0│ │48 │48000 │ │ ├──┼───────────┼────────────────┼──┼───┼────┼───┤ │005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89-ND-0000000-0│ │59 │59000 │ │ ├──┼───────────┼────────────────┼──┼───┼────┼───┤ │006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9-ND-0000000-0~89-ND-0000000-0│ │5 │5000 │ │ ├──┼───────────┼────────────────┼──┼───┼────┼───┤ │007 │建大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82-NX-0000000-0 │ │1 │523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