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度票字第30號
關鍵資訊
- 裁判案由本票裁定
- 案件類型民事
- 審判法院臺灣彰化地方法院
- 裁判日期97 年 01 月 09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簡易庭民事裁定 97年度票字第30號 聲 請 人 世華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彰工加油站 號 法定代理人 甲○ 號 上列聲請人世華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彰工加油站因與相對人久和順環保股份有限公司間本票裁定事件,聲請人世華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彰工加油站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後列事項,逾期 不補正,即予駁回,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 一、聲請人名稱核與狀尾具狀之印章不符,請具狀更正之。 二、請釋明聲請人「世華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彰工加油站」之組織型態,並提出其最新之公司變更事項登記卡或其他相關之登記證明文件,以供本院審核。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9 日簡易庭法 官 陳連發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 華 民 國 97 年 1 月 9 日書記官 汪清文